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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求索”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admin1   查看:   日期:2015-04-22
吴国成博士,四川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后、内江师范学院应用数学专业副教授。为激励我院学子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在科研方面取得卓越建树,鼓励优秀的贫困学生自强不息,自愿将其个人的部分科研奖励和学术讲座费用于奖励我院致力科研的学生、激励优秀的贫困学生,故此设立“求索”奖学金。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     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一)评审机构的设置
学院设立评审小组,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主持评选工作),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任组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二)评审机构职能
1、          评选、审核、确定“求索”奖学金推荐名单;
2、          负责对“求索”奖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          对整个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处理对评选工作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调查和反馈公示中学生和老师反映的情况。
二、     资助标准
“求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     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非毕业班学生中专注科研、有作品公开发表的学生及优秀的贫困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优秀的贫困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其中第4条、第5条满足一项即可申请)
四、     评定原则及程序
“求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关于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求索”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所在班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求索”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发表作品复印件、贫困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          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申请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评选出的人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学生的名单并公布。
五、     资金管理
1、学院学生办公室对资金进行管理,我院党总支委员会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学生办公室监督获得者的使用情况。
2、每学年由学院将“求索”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得奖学金学生。
六、本评选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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