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激励全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行为量化测评办法的具体实施,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辅导员配合,班主任具体组织各班班委实施考核。
一、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说明。
学生行为量化分作为学校各类奖学金和学生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依据,用于其他奖励、荣誉评定时参考,并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行为量化分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基础分和加减分两部分构成。该学期行为量化总分=60+基础分×40%+加减分。行为量化分经班主任同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处复核后生效。
基础分总分100分,包括思想政治表现15分,道德修养15分,遵纪守法20分,学习表现20分,身心健康15分和宿舍内务15分。基础分由学生在期末自评,并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表现予以调整。加减分根据学生本人表现予以确定。
二、学生行为量化分加减分标准。
加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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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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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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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校级2分;院级1分。
2.受到学校或校内其他二级学院通报表扬的,加1分;受本院通报表扬的,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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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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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学院组织的“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要求写出报告和总结的,校级团队成员各加1分,院级团队成员和经党总支审批的个人分散实践各加0.5分。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调研报告学校会加分。
2.志愿服务类:迎新志愿者每接一个新生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其它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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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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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2分;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作者1分;在一般增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5分,第二和第三作者1分;校级刊物每篇0.2分;院级刊物每篇0.1分。
2. 新闻稿件:通讯稿被省级或以上级别媒体采用加1分,市级0.5分,校级每篇0.2分。本小项目每人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本院宣传工作人员所写稿件不计入本加分项目。
3.“沱江学子”讲座:受本院推荐加1分;通过学校初试加2分;举办该讲座4分;获得“沱江学子杰出奖6分。本项目不重复加分。
4.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每学期报学校校外获奖,具体加分由学校定。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级和市校级竞赛(除建模和数学竞赛外)根据学院组织活动标准加分,比如挑战杯,PS:每个参赛项目总加分不得超过3分。
5.大学生科研项目:成功申报并结题,负责人加1分,参研人加0.5分(以学校通知为准)。
6.基本技能:本科:CET4过级加4分,计算机二级过级加2分;CET6加6分,计算机三级或以上加3分;专科:CET3过级加4分,计算机二级过级加2分;CET4加6分,计算机三级或以上加3分;普通话二甲加2分。(普通话加分以学生处该学期的直接加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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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与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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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体活动获奖:院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参与奖0.2分;学生参与其它艺体活动获奖可酌情加分于志愿者服务或者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内。
2.运动会等具体排名项目:一等奖是指第1名和第2名,二等奖是指第3—5名,三等奖是指第6-8名。
3.由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或派出)的文体活动,每人次加行为量化分0.2或0.5分(学院组织加0.2分;学校组织加0.5分),其中运动会方阵、艺术节大合唱与群舞等大型集体项目加0.8分,其他需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的活动具体加分值由学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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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与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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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工作站副站长3分,部长2分,干事1分。
2. 学生干部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后,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部长3分,副部及班长、团支书2分,干事、其它班委干部1分(寝室长加0.5分,注:如本学期寝室不达三星,寝室室长不加分),班主任助理2分。
3.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各社团主要干部干事、学校各种管理委员会干部由学校统一加分。
4.担任两个以上岗位的干部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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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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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五级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校级“四星级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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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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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律师资格证、程序员、注册会计师证书加4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秘书资格证加2分。
2.驾照、教师资格证、三笔不加分。
3.其他证书须经学办认可后方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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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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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项目,经学办与领导们商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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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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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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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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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课程不及格一科减3分,重修一科减4分。(以学生处和教务处的直接扣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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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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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寝室考核未达三星标准,每位成员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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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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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旷课一节减1分,上课迟到、早退0.5分。班会无故缺席一次视为旷课一节。旷课满5节予以院内通报批评一次,满10节按《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2. 早操及其它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
3.上课、讲座、班会、早操等,因私请假累计5次减1分。
4.各班考勤工作干部须配合学院考勤工作,若隐瞒不报,对该干部减该班该次所有应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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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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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公安部门批评者,每人次减30分。
2.受学校通报批评每人次减5分,警告每人次减10分,严重警告每人次减15分,记过每人次减20分,留校察看每人次减25分。
3.受学院通报批评每人次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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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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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立项不按时结题负责人扣2分,参研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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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本办法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
PS:1、参加学校及以上的,学校加分后,学院需要再次按照学院参赛加分;
2、参加学院比赛获奖的学生,不仅需要加获奖的分值,还需要加一个参与分;
3、资格证书加分只加专业相关证书,其他不加,如驾照;
4、三笔不加分,普通话学校加分;只加计算机和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