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子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在科研方面取得卓越建树,鼓励优秀的贫困学生自强不息,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求索”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现评选2015——2016学年“求索”奖学金。
一、 资助标准
“求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 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非毕业班学生中专注科研、有作品公开发表的学生及特别优秀的贫困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专注科研、有作品(论文等)公开发表;
5、 特别优秀的贫困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如“十大感动校园人物”等)
(其中第4条、第5条满足一项即可申请)
三、下述情况的学生不得评选:
1、 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者;
2、 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3、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4、 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5、 上学期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四、 评定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求索”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发表作品复印件或贫困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于6月3日前交到数信学院学工办。(发表作品,如论文等若尚未发表,可先上交录用通知,待发文后再补交相关材料。)
2、 数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申请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 数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评选出的人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学生的名单并公布。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