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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考场规则
    来源:   编辑:宋秋莹   查看:   日期:2025-12-01

1.学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做旷考处理。考试开始60分钟后,征得监考教师同意,方可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附近逗留、喧闹,影响他人考试。

3.考生入场后,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入座,听取监考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将本人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不得在考试中途随意走动、擅自更换座位。

4.考生参加考试,除规定的资料外,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考生收到试卷后,除在试卷规定的密封线内填写自己的班级、姓名、学号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考试过程中,须按照监考教师的安排在《内江师范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签名,不允许代签,否则以违纪论处。

   6.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答题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8.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待监考教师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后,方可离场。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如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作弊事实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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