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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来源:   编辑:宋秋莹   查看:   日期:2026-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指引》《关于在新时代新征程高校思政课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共青团作用的实施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第二课堂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育人价值和贡献度,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实施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以“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为指引,强化“五育并举”推进“五育融合”,坚持学生中心,突出产出导向;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特色发展;深化科教产教融合,赋能实践创新发展,推动第二课堂有机融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大思政”工作格局,构建以专业为基本单元的第二课堂项目体系,建立多元化评价激励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鼓励学有所长、研有所专的学生脱颖而出。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聚焦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整体设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学生参与的思想政治引领、实习实践锻炼、创新创业创造、劳动与志愿公益服务、美育与体育等第二课堂项目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为保障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学校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指导委员会,设办公室、学院工作组、班级工作组,名单构成和职责如下。

1. 指导委员会

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合作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与后勤服务处、教育数字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委书记任委员。

职责权限: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适时修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成绩的申诉。

2.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校团委书记任主任,成员由校团委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组成。

职责权限:负责具体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校院两级第二课堂项目、第二课堂系统(学工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学院实施情况等。

3. 学院工作组

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教学办主任和辅导员等组成。

职责权限:负责组织本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规划专业项目设置,给予人财物支持项目开展,集中认定学分,对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进行预警,完成第二课堂成绩毕业资格审核认定等。

4. 班级工作组

各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任组长,成员由团支部委员、班委组成。

职责权限: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负责对拟通过申报认定获得学分的对象所提供的校外奖项类、证书类和履历类等成果且符合学分认定要求的项目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工作组认定。

第三章 项目设置与学分要求

第四条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指引》,结合学校实际,第二课堂项目设置有必修项目和选修项目共7大模块(表1)。其中,必修项目包括思想成长、劳动与志愿公益、美育体育,选修项目包括工作履历、实践实习、创新创业、技能特长。

1. 思想成长:通过入学教育、主题讲座、党团校培训、主题党团日活动、青马工程等项目内容,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提升品德修养,自觉爱校荣校。

2. 劳动与志愿公益:通过支教助残、社区服务、赛会服务、校园护绿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基层,培养服务意识及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增强团队协作能力与社会责任感,融合奉献精神与公益实践精神,推动学生在劳动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

3. 美育体育: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体育竞赛、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影视、心理情景剧等艺术实践内容,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健康学生心理,促进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4. 工作履历:通过团学组织任职经历、社会工作任职经历、申报荣誉等内容,培养学生组织协调、沟通管理及决策执行能力,积累团队协作经验,提升责任意识‌,增强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推动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职业素养、团队领导力及专业技能,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5. 实践实习:通过寒暑假社会实践、逐梦计划、交流访学、助研助教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做到基础与应用、理论和实践、科学与工程相结合,提升社会化能力。

6. 创新创业:通过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讲座,参与学科竞赛、发表专利、撰写论文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造精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7. 技能特长:通过参加技能培训、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认证等内容,激发个性化潜能与兴趣发展,‌强化专业及职业技能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和跨领域能力。

表1:内江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体系表

项目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最低学分

1

必修

思想成长

2

2

必修

劳动与志愿公益

1

3

必修

美育体育

1

4

选修

工作履历

--

5

选修

实践实习

--

6

选修

创新创业

--

7

选修

技能特长

--












第五条 必修项目设置4学分,学生修读并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选修项目由各项目组成,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发展需求选择参与项目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六条 本科生应取得第二课堂必修项目学分,并累计至少修满第二课堂8学分方可毕业(选修项目不设置最低修读要求)。为避免高、低年级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冷热不均”现象,鼓励在校生每学年修够2学分。学籍异动、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经二级学院认定,第二课堂项目学分要求按照实际在校时间乘以系数计算(2学分/学年)。

第四章 学分管理与认定

第七条 学校依托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学工系统)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进行记录和学分认定、预警等。

第八条 学生获得第二课堂学分的方式:

1. 学生完成入学教育并考核合格后,由开课单位在思想成长板块录入学分。

2. 通过参与项目获得学分。学生参加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的项目,按照要求签到,完成项目设计的要求,由主办单位审核认定,在系统对应板块录入学分。

3. 通过申报认定获得学分。学生的校外奖项类、证书类和履历类成果且符合学分认定要求的项目,每学期开学第3周内进行一次集中认定。由学生个人线下申请,班级认定小组初审认定、学院工作组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工作组在后台录入对应标准的学分。

第九条 每年4月,学院工作组按照毕业学分要求对毕业生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进行毕业资格认定,认定结果应报送至学院教学办。毕业前未达到第二课堂毕业学分要求的,视为不合格,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五章 项目分类、实施与监管

第十条 项目分类。第二课堂项目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专业核心项目3个级别。校级项目立足提升学生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拓展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面向全校开设。院级项目和专业核心项目要注重支持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支撑,要注重拓展与专业技能相关的实践项目,突出培养创新思维和强化专业实践能力,面向本院学生、本专业学生开设。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均可根据第二课堂项目内容和项目学分设置标准设计和开展相关项目(附件1、2)。鼓励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承办第二课堂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发布项目开展通知,学生自主选择参与。项目开展时间一般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和寒暑期,原则上不允许因项目开展大规模请假。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第二课堂项目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实施。开课单位应按照“谁申报、谁组织、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活动。项目认定分“六步走”:项目审批、项目发布、项目报名及审核、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评价及学分认定、成绩单打印。实现“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二条 项目监管。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建立审查制度,加强准入评估和过程管理,提升第二课堂项目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匹配度、支撑度,做到严谨有效供给。综合运用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网络监测和抽查检查等手段,制度化、专业化开展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第二课堂项目动态调整,停办或淘汰不达标的项目或新增项目。指派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组织统筹和内容把关。做好评价考核和学分认证工作,努力构建学生主动参与、教师热心指导、项目体系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组织管理和评价激励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

第六章 学分评价与成绩单用途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主要由项目学分、评价记录和结果认定三部分构成。

项目学分:第二课堂必修和选修项目均可根据项目实际设置学分,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授予项目学分并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予以反映。学分计量方法参照《第二课堂项目学分设置标准》执行(附件2)。

评价记录:对学生参与的第二课堂过程和结果进行真实客观地记录,学生参与的时间、项目等级和结果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予以反映。

标准认定:学校对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进行标准认定,认定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修读情况将作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推优入团、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培养、团学骨干选拔、青年标兵选树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表现进行客观认证和综合评价,能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帮助学生强化专业知识和与之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通过网络平台对大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科学依据。学校对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进行等级认定,将为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重要参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参考《办法》,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适用于本学院分专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定备案。

第十七条 学分预警机制。学生可定期在学工系统中查询自己第二课堂学分获取情况。毕业前一学期末,学院工作组要对未完成必修项目修读和总学分未达8学分的本科生进行学分预警。

第十八条 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学分,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进行严肃处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涉及违法情况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或学校安排,《办法》中未涉及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选修项目的,可由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认定,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 《办法》适用于2026级及以后年级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2022级、2023级、2024、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素质活动与德育实践(“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0〕79号)执行。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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