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办理转专业手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內师教字〔2017〕82号)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的时间在每学期第十六、十七周,逾期不予办理,转专业程序如下:
1、学生持《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校招生部门,原所在二级学院和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复审汇总。
2、教务处复审汇总后,复审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审批发文,学生按照转专业文件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3、学生申请转入师范专业的,由学校组织进行教师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者,按转专业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备注:2017级已办理跟班试读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8日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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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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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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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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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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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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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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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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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转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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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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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入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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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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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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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就业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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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与拟转专业是否为同一科类。
是 □ 否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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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出学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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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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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学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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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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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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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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