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末 课 程 考 核 通 知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即将进行,根据学校安排各二级学院专业课(含公体)考查、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通识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外语、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发展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大学计算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考核由计算机科学学院组织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信息检索课考核由图书馆组织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考核形式调整为以课外开卷方式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考核资格审核
1.各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出勤、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凡未完成该门课程作业三分之一或未办理免听和免修手续、未参加课程三分之一及其以上学时教学活动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考查、考试)。
2.学生因病、因事等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核,应由本人于开考2日前到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处填写《缓考申请表》,写出书面申请,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表》经班主任、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由各学院留存,跨专业课程、通识课程还需交该门课程开课单位审批。申请缓考未获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的以旷考处理。对申请缓考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作详细的记载,并通知任课教师在成绩册上注明。
二、课程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但须将考核安排在规定时间(见附件一)内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教务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安排,组织校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老师巡视考场。
2.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的考核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并派监考教师监考,任课教师负责出题、阅卷工作,相关工作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教科办主任具体衔接。
3.通识选修课程考查由任课教师安排,在第18周内原上课时间进行,但必须严格按《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的要求来组织实施,即做到隔位安排,单人单座,并按规定配齐监考教师,开课学院要派出巡考人员进行巡视。所需教室及监考教师向开课学院申请。
以上各类课程考核的安排均以自然班进行(通识必修课中的大学外语、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除外)。
【特别说明】为加强考风建设以及考核过程的监管并充分利用学校第五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各二级学院应优先安排分配到的第五教学楼教室,并使五教教室的使用率最大化。学校安排的期末巡考检查组将把各学院是否充分利用五教教室做为检查内容之一,若安排给某学院的五教教室空闲而同一时间在其他教学楼又组织有考试的,学校核实后将启用问责机制。根据学校安排,下学期第一周内组织的缓补考课程应全部安排在第五教学楼,并在第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登录工作。
三、课程考核命题要求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并参考《内江师范学院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四),对考试命题作如下要求:
1.课程考核类型(考试或考查)要明确;
2.课程考核名称要与教学计划的课程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3.课程考核要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要求、覆盖面大、难易程度适中、区分度强,题量要适当,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性;
4.试卷采用百分制,每题应有小分;
5.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相同的课程,考核应使用相同试题;不同学制的不得使用相同试题。
6.无论何种类型的课程(采用无纸化考核方式的课程除外),各任课教师均应同时拟出难度与份量相当的两份试题(A卷和B卷),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A卷和B卷重复题分值不超过总分的10%。
7.命题完成后,审题人要认真审题并在试卷上签字(审题人包括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两人,签字只能是手写体不能打印),审核后的两份试题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任抽一套作为考核试题;
8.试卷一律用电脑打印,打印纸张为8开纸型,格式请参照教务处的标准试卷模版文档;
9.外国语学院试卷用中文书写考试课程名称。
四、考试制卷要求
1.各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命题,并交教科办主任。
2.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将所在二级学院考查、考试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齐,登记,并检查教师试卷质量,包括格式、排版、字体、字号以及打印质量等。
3.教科办主任统一用教务处发放的试卷文印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妥内容,专业课登记表经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加盖院章后连同试卷一起交教务处文印室制卷;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试卷于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审核无误后,通识选修课由任课教师交教务处文印室制卷;通识必修课由考试管理科负责制卷。
4.教务处文印室在规定的制卷时间内完成制卷工作,保证质量,妥善处理制卷中的垃圾。
5.教师、教科办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试题(试卷)保密工作暂行条例》遵守考试纪律,对试题严格保密,电子试卷不得通过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递,以免泄密。
五、考试成绩的评定及试卷分析、成绩分析和试卷自查
1.各任课教师要认真遵守《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评阅试卷。
2.课程考核结束后,各任课教师要对考核课程进行成绩统计分析和试卷分析(可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试卷分析作为各教学单位重要教学档案资料装入《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资料袋》中,与资料袋上所标明的其他材料及考核试卷一起保存。
3.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负责通知教师参加通识必修课考查、考试的监考;交专业课考查、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统计不及格人数;交成绩册等。
4.学校要求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答题试卷进行密封、装订成册,由各教学单位集中、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学生成绩,严禁徇私舞弊。评卷一律使用红笔,答题错误处须有标识,主观题若答案部分正确,须给出得分。批阅过的试卷如发现问题须改动时,阅卷教师或复查教师须在改动处签名。
5.各教学单位应在下学期开校第一周(教学准备周)内,对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试卷进行自查。学校将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下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抽查各教学单位的考查、考试试卷。
六、参加通识课监考的教师名额分配及酬金计算办法
文学院、范长江新闻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派10名教师,其余各二级学院派15名教师参加通识必修课监考。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开课单位在《常规考核课程统计表》中写明教师姓名、性别,监考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监考教分由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和开课单位于下学期报教务处,学校统一支付酬金,请各教学单位不要提前用部门经费垫支。
七、课程考核纪律
1.考试是教学工作的继续,是检查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舞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以及考后考场监控视频回放中,一旦发现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或视频监控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内江师范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组织违纪、作弊学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考核异常情况说明》和写出书面认识,同时监考人员也应在《内江师范学院考核异常情况说明》上相应位置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说明;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上述考生违规记录材料(含监控视频截图)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监考人员、或视频监控员签字确认并在考试结束后将上述材料及学生违纪、作弊物证、旁证材料等及时送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特别说明】违纪学生的试卷应由监考教师在卷首总分栏内填写“0”分,并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后按顺序装订入试卷册内,任课教师登分时在成绩册上以“0”分记。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任课教师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纪律教育,要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规范考试工作。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并履行《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监考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
3.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要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试题(试卷)保密工作暂行条例》认真做好期末考核课程试卷的保密、交接登记工作,包括收取教师试题、交教务处印制、从教务处领取试卷、分发试卷到考场、考试完毕回收试卷及阅卷时的交接等均实行登记制度,严格保管试卷,不得有任何遗失、毁损。
八、考试资料归档
1.考试复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开课班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试卷份数和成绩册人数要一致,正确填写试卷装订册封皮上规定填写的各项内容。
2.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应按照考试安排列出《试卷目录》,各任课教师应将各门课程的试卷(A、B卷空白样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A、B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巡考记录表、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试卷份数一定要和成绩册人数一致)按《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资料袋》上的顺序装入袋中,并与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的试卷册一起交教科办主任归档。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保存;通识必修课按目录顺序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存档;通识选修课由任课教师本人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存档。
3.通识选修课试卷及材料整理完备后,由任课教师于下学期开学前两周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通识必修课试卷及材料待下学期教指委完成对试卷抽查的工作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存档。
4.平时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的支撑材料单独归档。
九、课程考核责任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教学事故者,学校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课程考核具体日程
从19周开始不再上课。
1.考查日期为:2018年1月2日~1月7日。
2.考试日期为:2018年1月8日~1月14日。
课程考核时间为: 上午:8:00~10:00、10:20~12:20
下午:2:00~4:00、4:20~6:20
晚上:7:00~9:00
3.各学院对所分配的教室的使用时间段为:2018年1月2日~1月14日,其中2018年1月2日(仅上午)、8日、9日为通识必修课考核时间,各二级学院不得占用。
4.通识必修课考查、考试的具体安排:
2017年12月9日、10日——信息检索
2018年1月2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8年1月6日、7日——大学计算机基础
2018年1月8日、9日——大学外语、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发展
十一、成绩录入
所有课程成绩实行网上登录,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录入(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要求如下:
1.成绩网上录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29日下午18:00止,所有成绩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教科办将选课结果传入成绩库时请指定为20180110,否则教师成绩表将无明细)。请各教学单位告知并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成绩登录完后,请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册、成绩分析表(统一采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册格式,每学期初学校将上一学期成绩导入历史库后即无法打印成绩册及分析表,若错过由教师本人负责)交开课部门教科办,教科办清理无误后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并留存。
3.担任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在网上登录完成绩后,务必于本期期末将成绩册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行政楼304室)王右全老师处。
4.若存在学生有考试成绩但成绩录入页面中无学生名单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务必及时告知教科办,由教科办负责处理后(将该生预置到对应课堂)再由任课教师在网页端录入学生成绩,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录入时若无某名学生名单则说明该生未选修该门课程,该生该门成绩无效。
5.任课教师进入教务处网页后,通过教师号和密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教师工号,初始密码为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密码),登录后选择成绩录入(须先维护好相应课堂成绩系数后才能进入录入界面,不占权重的部分必须输入0),根据所授课程考核成绩逐条录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该课堂网上成绩录入,然后打印成绩册和成绩分析表装档。另:请老师们务必修改密码,以防成绩被他人修改(密码最大长度为10位且分大小写),若密码有遗失,请与所属二级学院教科办联系查询密码。
十二、其他
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和缓考科目,由教学单位在2018年3月5日—3月9日组织补(缓)考,并将补(缓)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补(缓)考成绩按学校规定方式计算。
请各二级学院在安排课程考核时,应严格按照课程考核时间进行。
期末考试所用的试卷模版、各类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的“教师园地”中的“资料下载”里下载。
各二级学院在安排布置期末课程考核工作时,应按附件三重点强调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附件一 期末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附件二 期末各二级学院专业课考核教室安排
附件三 内江师范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要点)
附件四 内江师范学院试卷质量评价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5日
附件一
期末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项 目
|
时 间
|
经 办 人
|
院(部)
|
教务处
|
领空白试题打印纸
|
2017年12月5日
|
教科办主任
|
文印室
|
交考查、考试科目统计表
|
2017年12月11日
|
教科办主任
|
李红波
|
交、印考查试卷
|
2017年12月11日
|
教科办主任
|
文印室
|
交、印考试试卷
|
2017年12月18日
|
教科办主任
|
文印室
|
交专业课考查、考试安排
|
2017年12月18日
|
教科办主任
|
李红波
|
考 查
|
2018年1月2日~1月7日
|
二级学院领导、
教科办主任
|
教务处领导、
李红波
|
考 试
|
2018年1月8日~1月14日
|
二级学院领导
教科办主任
|
教务处领导、
李红波
|
组织缓补考及
登录学生成绩
|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校第一周内
|
教科办主任
|
教行科
|
交试卷目录、通识
必修课试卷
|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开校一个月内
|
教科办主任
|
李红波
|
附件二
期末专业课考核教室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 院
|
教 室
|
学 院
|
教 室
|
文学院
|
五教北201
|
政管学院
|
五教北304
|
五教北203
|
五教北403
|
五教南207
|
数信学院
|
一教301
|
东区中文楼102
|
一教401
|
东区中文楼203
|
一教402
|
东区中文楼301
|
五教北302
|
东区中文楼304
|
五教北303
|
新闻学院
|
五教北202
|
五教北402
|
五教南406
|
五教南201
|
东区中文楼204
|
五教南401
|
东区中文楼402
|
五教南405
|
东区中文楼501
|
五教南502
|
外语学院
|
五教北401
|
东区中文楼201
|
五教南102
|
东区中文楼202
|
五教南103
|
东区中文楼303
|
五教南104
|
物电学院
|
三教201
|
五教南105
|
三教202
|
五教南203
|
三教203
|
五教南204
|
三教206
|
五教南205
|
三教306
|
五教南302
|
五教南404
|
五教南303
|
五教南407
|
五教南304
|
建筑学院
|
三教302
|
五教南305
|
三教406
|
五教南306
|
五教北504
|
五教南402
|
五教北601
|
五教南403
|
东区三实验楼531
|
五教南501
|
化工学院
|
八教底楼阶梯教室(一)
|
政管学院
|
一教105
|
八教底楼阶梯教室(二)
|
三教303
|
一教101
|
三教401
|
一教102
|
三教402
|
一教103
|
三教403
|
一教108
|
五教南101
|
一教201
|
学 院
|
教 室
|
学 院
|
教 室
|
化工学院
|
一教206
|
经管学院
|
五教北301
|
一教306
|
五教北404
|
一教308
|
五教北602
|
五教北101
|
五教北702
|
五教北501
|
五教北703
|
生科学院
|
一教106
|
五教南206
|
一教109
|
五教南507
|
一教203
|
东区中文楼302
|
一教204
|
体育学院
|
五教北103
|
一教207
|
五教北104
|
一教209
|
六教所有教室
|
一教409
|
七教所有教室
|
五教北负101
|
美术学院
|
一教107
|
五教南508
|
一教111
|
计科学院
|
一教202
|
三教102
|
一教305
|
三教103
|
一教307
|
五教北603
|
一教311
|
东区美术楼所有教室
|
一教407
|
音乐学院
|
四教二楼以上所有教室
|
一教411
|
五教南503
|
五教南301
|
五教南504
|
五教南负101
|
五教南505
|
地资学院
|
一教302
|
教科学院
|
三教106
|
一教309
|
三教301
|
一教406
|
三教501
|
一教408
|
三教502
|
五教北204
|
三教503
|
五教北503
|
五教北102
|
五教南307
|
五教北502
|
经管学院
|
一教205
|
五教北701
|
一教208
|
五教南106
|
一教303
|
附件三
内江师范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要点)
为加强期末课程考核(含考查和考试,下同)管理,做到公平、公正、严格、严密、严谨、严肃,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并参考《内江师范学院试卷评价标准》表,突出注意以下细节:
一、考前安排与准备阶段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要求安排课程考核,要仔细检查核对,要分清考试、考查科目,杜绝出现漏排、重复、冲突等现象。
2、考查考试安排完成后,要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到班级每名学生。
3、考前各二级学院要在师生中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要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2〕44号)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签订《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任课教师可在考前按照考试大纲(或教学大纲)就教学的重点难点进行复习,但必须坚决杜绝直接用考题复习或者变相复习;考前是否出复习题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须坚决杜绝复习题出现在考试试题中,否则视为漏题,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命题与制卷阶段
1、除无纸化考核课程外的所有课程考核均需命A、B两套题(即A、B卷)。教研室主任和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试卷进行审查,并在审题人处签字(不能打印)。
2、试题试卷要严格保密
(1)教师将命制好的试题存在U盘;二级学院在试题试卷打印移交后要及时将公用电脑上的内容彻底删除,废卷要及时销毁;用于命题、制卷的电脑不能联网,以免从网上泄漏试题;电子试题、试卷不得通过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送。
(2)教师和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委托学生帮助从事命题、制卷工作(如打印等)。
(3)试题、试卷的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4)所有接触试题(卷)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须按要求保密,不得有意或无意泄漏试题,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监考阶段
1、监考人员要提前知晓课程考核时间、领取试卷的时间和地点。
2、监考人员要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教室),编排座位、检查考生的证件。
3、考前监考人员要让学生将所携带的教材、学习指导书、作业、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资料和除规定携带的其它任何资料或物品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
4、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有关纪律,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聊天,凝视窗外或在教室外面逗留,或利用监考时间办自己的私事等。
5、监考人员要组织考生在交卷时签名,及时清点试卷发放与回收份数,杜绝学生不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以便任课教师登记成绩。
6、监考人员须在黑板上公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教师、考务电话及督查电话(考务电话:2340726 督查电话:2341900)等信息。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登录阶段
1、课程考核完成后,阅卷教师要及时、认真评阅试卷,并按要求登录、上报成绩(不得错登漏登);
2、学生课程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五、试卷归档阶段
1、各二级学院在完成阅卷后均须按“通知”要求做好考试工作档案材料的归档。
2、归档材料目录放置在教务处网页上,请各二级学院自行下载。
附件四
内江师范学院试卷质量评价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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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
|
指标内涵
|
评价标准
|
试题
质量
|
※有A、B试卷。
|
A、B卷缺一种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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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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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规范,项目齐全(学年学期、A或B卷、学院班级、课程名称、命题人、审题人),审题人签名必须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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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扣2分;
审题人少一人扣5分;
无审题人签名或非手签认定不合格。
|
试题文字表述准确,题意明确,无文字错误。
|
出现一处文字错误扣2分。
|
※分值正确(小分和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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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未标识分数出现一处扣2分,全套题总分错误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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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卷、B卷重复题分值。
|
重复题分值超过总分的10%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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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
※每套试题均有详细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并标明得分点和综合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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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定不合格;未标得分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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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无任何错误(包括文字和分值)。
|
文字每错一处扣2分,分值每错一处扣5分。
|
试卷
评阅
|
※按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采取流水作业形式进行评卷。
|
未流水阅卷认定不合格。
|
40
|
|
一律用红笔进行阅卷,记分规范。
|
未用红笔阅卷扣20分。
|
※无错判、漏判、记分、总分错误。
|
错、漏判每出现一处扣10分,总分错误认定不合格。
|
正常分数更改符合规范,并有改分教师的签名。
|
更改分数不符合规范或改分无教师签名,每出现一处扣5分。
|
试卷
管理
|
试卷装订成册,相应信息填写完整。
|
少一项扣2分。
|
10
|
|
试卷相关材料保存规范、齐全,查找方便(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巡考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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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项扣2分。
|
合 计
|
|
|
100
|
|
|
|
|
|
|
|
注:标有※的为核心指标。核心指标的“评价标准”中“认定不合格”指该指标的一级指标不合格,记“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