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关于调整第三届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通知
由于相关教师岗位的调整,为加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务处《关于推荐内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和《内江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内师院发[2017]19号),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调整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或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主 任:刘程熙
成 员:刘程熙、何圆、王彬、余小芬、吕晓亚、许雷、廖为、牟廉明、石勇国
办公室:徐小琴
二、工作职责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针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聘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规划和设计,指导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4、为教学改革的方向性决策提供咨询,审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并参与相应的教改方案论证和重要项目的验收。
5、审议教学工作的有关政策,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接受学院委托的其他有关教育与教学的事宜。
三、工作制度
1、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各项指导、审议工作。
2、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对职责所规定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议,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处理有关事务。
3、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委员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关于重大问题的决策,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且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4、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及相关活动的组织、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